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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知识

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6-03 点击:

信息摘要: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前还贷?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现就有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前还贷?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现就有关政策作一简明问答。

  1、购商品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2、申请贷款时,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南京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非南京地区购买住房时,如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南京公积金中心可为其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南京公积金中心暂未向外地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房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8、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9、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1、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2、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购买住房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贷款本息;

  5、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房的,未婚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为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限额为2400元;6、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1、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2、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

  3、银行或分中心审核(部分由银行初审、中心终审);4、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贷款额度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2、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

  3、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住房公积金断缴后对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本市自由职业者可以个人缴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为失业)、本人单独缴存社会保险证明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缴存。

  可以。偿还本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请职工携带身份证、《贷款证明》、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需提前5个有效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经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可由借款人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每月还款额两种方式。一年期贷款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提前还款后如贷款剩余本金不足一期还款金额的,需在提前还款时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每年限一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不收取违约金,但按借款合同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调整、不退还。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5%-12%,单位在开户时自主选择,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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