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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知识

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提取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7-26 点击:

信息摘要: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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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不但可以购房、租房及还贷,而且在家庭最困难的时候可全额提取公积金,帮助家庭度过难关。条件有哪些呢?购房、租房及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大家保保险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房提...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提取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1、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交的材料与本市购房一致。

  1、对于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3、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1、患重大疾病的,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支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

  2、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3、公积金账户多缴的,由单位申请,经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后,办理提取手续,划回单位帐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华律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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