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一、前期准备
1. 购房人需具备购房资格:在南京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2. 选房:购房人需在南京市范围内选择合适的二手房源,并与房东签订购房合同。
3. 了解贷款政策:购房人需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政策、额度、利率等相关事宜。
二、申请贷款
1. 提交贷款申请:购房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1)购房合同;
(2)购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3)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4)购房人的还款能力证明,如工资流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5)购房人的信用报告;
(6)其他相关材料。
2. 审核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房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购房合同、还款能力等。
3. 贷款审批: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申请报送至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三、办理抵押登记
1. 购房人与房东共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提交至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2. 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登记证明返回给购房人。
四、贷款发放
1. 贷款审批通过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款项划拨至购房人的银行账户。
2. 购房人需在收到贷款款项后的30日内,将贷款款项支付给房东,并取得房东出具的收款证明。
五、还款
1. 购房人需按月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贷款本息。
2. 还款方式:购房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3. 提前还款:购房人可在满足提前还款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六、解除抵押
1. 购房人需在贷款全部还清后的30日内,与房东共同办理房产抵押解除手续,将抵押登记证明交回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2. 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抵押解除手续,并将房产证返还给房东。
总之,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包括前期准备、申请贷款、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还款和解除抵押等环节。购房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贷款顺利办理。